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 厦门2家餐厅被警告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陈重捷 记者张文章)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及按需适量取餐提醒,未主3月中旬,动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2家餐厅被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费行防并予以警告。进止食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餐厅进行检查。品浪 资料图片
近日,费提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示厦以经营外卖、餐厅婚宴、未主商务宴请、动对自助餐的消费行防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相关食品浪费行为进行查处。进止食在同安区梧侣商业街一自助餐厅,品浪执法人员发现该餐厅就餐区域未见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和适量取餐的费提提醒标语,多个已结束用餐的示厦餐桌上摆放着大量剩饭剩菜。执法人员当场询问还在用餐的顾客,都表示没人向他们说明餐品份量和建议食用人数。按照《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餐饮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的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显然,该餐厅已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在同安宝龙城市广场,执法人员发现一家中型餐馆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当场责令该餐馆改正,并开具行政警告处罚决定书。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表示,餐饮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下一步,该局还将联合区文明办、餐饮协会、新闻媒体等机构,强化舆论引导,督促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王峰上一条:辽宁公布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生产经营食品等典型案例下一条:“铁拳”行动|江西重点查处15类违法行为